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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湖北文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
2015-02-02 15:26:00 来源: 【 】 浏览:

校政发综〔2015〕3号
(2015年2月2日发布)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处置学校的突发事件,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工会、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后勤集团、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计财处、医院、各二级学院等单位部门组成。应急办公室实行领导带班制。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通过应急办组织校内各职能部门运作。
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是掌控突发事件的两项主要工作。预防,是为了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处置,是为了减少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重大问题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统一部署和指挥;一般性问题的处理和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由应急办请示领导小组负责人后进行。各单位要在应急办的指导、协调下,各司其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系统联动、群防群控。要充分重视信息工作,校办、学工处、保卫处要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师生的思想动向,做到对情况了如指掌,一旦有相关突发事件发生,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各二级学院领导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深入第一线,到学生班级、宿舍开展工作,维护校内稳定,形成全校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严防事态发展。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不断完善细化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密防范,抓早、抓细,一旦事件发生,要以快制快,做到发现、报告及时,指挥、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四)教育疏导、化解矛盾。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学校大局的稳定,各级领导要着眼大局、立足本职,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结”的要求,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三、部门分工
(一)学校办公室: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判断、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快速行动及快速修正,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和通报情况,做好统筹协调的具体工作。
(二)保卫处:
1、根据预案及预测地点路线进行人员布防和监控。严密监视个别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控制和处置,负责全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校门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3、保持与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的沟通,并接受指导。
4、做好防火、防盗及防暴力等多项准备。
(三)后勤集团:
保证水、电、食品等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应急供应。
(四)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
1、组织相应学院学生工作人员、教师赴现场开展工作,摸清思想动态,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强化正面引导和教育,注意搞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劝阻参与的人员远离事件发生点,不擅自非法游行和集会,防止过激言行发生。
2、加强学生组织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向党员、团员和全体学生发出倡议书。
3、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确保公寓安全。
4、做好本学院学生的鉴别工作。
(五)宣传部、网络中心:
1、加强校园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的管理,统一宣传口径,搞好舆论导向,防止有害信息传播,保持一个权威、主流的声音。
2、播放喜闻乐见的节目以吸引学生。
(六)医院:建立紧急应对小组,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以及及时救治伤病员。
(七)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
四、应急响应
(一)基本措施
如果出现非法集会、游行等群体性突发事件,根据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一)及时与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取得联系,关注事态发展。
(二)对集会地点和游行路线进行疏导,以防事态扩大。
(三)组织车辆运送(进、出)学生以免扩大影响,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相应人员赴现场进行劝说工作,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事件中校内人员加以鉴别。
    (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突发事件分级处置措施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事发二级单位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二级单位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二级单位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控制事态。若事件超出学校范围,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公安等部门报告,请求派警力进驻,视情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件恶化。
一旦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或外来人员在学校聚集、冲击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等,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团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在省、市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师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党委、行政负责人及时深入事发单位,指导、协助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学生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III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有关二级学院工作小组通报, 二级学院工作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师生、外来人员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确秩序,学校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
  4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五、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突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诉求,安抚和平息师生情绪,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事件平息后,学校要督促二级单位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校应急办公室,学校应急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视情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文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以及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工作方针
学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定期或在节假日、节点日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即重点部位大排查,校园治安大清查,安全隐患大检查,电子网络大巡查。向各单位各部门制发安全通告及提示,提醒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学校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到位、控制、查情、报告、处理、善后”的十二字方针应急处理。“到位”,人员和措施在第一时间到位;“控制”,控制局面和事态,不让扩散和蔓延;“查情”,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含人、事、物、原因等);“报告”,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公正正确处理;“善后”,做好总结、反馈并建立长效机制,不留后患。
二、工作流程
    (一)第一发现或到达现场人员处置工作
控制局面和事态,避免扩散和蔓延;迅速查明基本情况(含
人、事、物、原因等);向学校应急办汇报。
(二)应急办处置工作
    1、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接到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准确记录或补充以下内容:(1)接报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2)事发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3)事件性质、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涉及范围、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等;(4)已采取的措施、请求解决的问题等。记录完毕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2、及时报告信息。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按下列程序报告:(1)立即通过电话向应急办带班领导报告;(2)根据应急办带班领导要求,向有关校领导或值周领导报告信息摘要,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应先电话报告;(3)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事件信息,要边报告、边核实。(4)对发生地震,水灾(特别是房屋倒塌、洪灾和泥石流),危化品和人员密集地方火灾、爆炸,重大安全稳定事件等情况,要立即报告。(5)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迅速以书面形式按程序报批后,在规定时限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可先电话报告。
3、密切跟踪核实。应急办和值班人员应密切跟踪了解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多渠道搜集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直接报送学校有关领导。
4、督促落实领导批示指示。应急办和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领
导对突发事件处置作出的指示或批示后,(1)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传达,同时告知带班领导和现场指挥领导,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和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效果;(2)紧急事项可直接与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电话报告,要求迅速贯彻落实、限时反馈有关情况;(3)涉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报请分管应急办的领导同意,转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紧急情况直接与单位、部门负责人联系转办,并按照要求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5、启动应急办内部联动机制。重特大应急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常态的值班工作应立即转为应急状态,应急办组成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立即到位联合办公。(1)应急办负责人要进行布置安排,明确分工;(2)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做好值守应急、信息综合、舆情收集、协调处置等工作,对下一步处置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3)在坚持一事一报、急事急办的前提下,实行日报制度,及时汇总当天信息,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协助处置准备工作。在事件处置过程中,(1)主动与有关领导、事发单位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做好启动应急响应、派遣应急人员、调集应急资源等相关准备工作;(2)需要主要领导前往现场指挥处置时,应急办要向有关单位、部门转达任务,通知随行部门,准备相关文档资料,视情做好车辆、应急物资调度等前往现场的准备服务工作。
7、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和要求,无条件按应急办的要求和指令做好人员、
物资、经费等的准备工作,随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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