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9日至11月4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湖北文理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3月3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湖北文理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17年3月30日反馈巡视我校的情况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从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权威,有效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学校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研究,精心设计,扎实推进,通过解决具体问题、积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视意见反馈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先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委常委会, 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关于高校工作和巡视工作有关精神等,专题讨论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认真检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看齐意识不强、党委核心作用弱化、党的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选人用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明确了严肃、认真、实效的整改工作纪律和目标要求。努力通过整改工作,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领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多次集中学习,学校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政治责任感不断增强,为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完善整改机制,有效推动工作。学校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学校巡视整改工作,制定责任明确的整改方案,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落实整改工作。各项整改工作由分管校领导任整改负责人,责任部门负责具体落实。4月初以来,学校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常委会6次、校长办公会2次、专班推进会4次,听取情况汇报,推进重点事项,研究解决问题。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高效运转的推进机制,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序实施。 积极主动作为,提升整改成效。在学校党委、整改工作各责任 校领导、工作专班、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46个具体问题的161项整改措施中,已经完成 147项;已经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的102项;计划2017年底完成的14项。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已经进行认真全面核查,对当事人进行了书面函询,并就相关情况向襄阳市纪委进行了请示汇报,得到了市纪委的指导和支持。除个别还在立案调查的事项外,已对相关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对相关当事人作出了严肃处理。2013年5月以来,学校在接受上级部门相关专项检查和巡视整改过程中,全校共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704113.24元;14人受到纪律处分,9人受到组织处理;已经和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范42项,修订完善制度规范11项。 现就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4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述如下: 1、私设“小金库”。 整改情况: (1)2014年,学校组织清查“小金库”,在自查自纠阶段,有5个单位涉及“小金库”,共计626551.50元,已使用112380元,剩余514171.5元上缴学校。学校对5个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 (2)2015年,学校对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查出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1668812元,除已上交和以支付使用的外,剩余83952元由学校没收。学校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3)2016年,省委巡视组发现个别单位涉嫌“小金库”102000元,经学校纪委重点调查予以查否。学校对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予以问责,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4)2017年5月在全校范围内再次开展了全面清理私设“小金库”工作,未发现其他私设“小金库”问题。各单位部门上报了《2013年以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承诺书。 (5)已修订出台学校《关于进一步强化管理,坚决制止“小金库”的意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同时,着手研究出台《湖北文理学院廉政风险研判会议制度》,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研判及防控工作,遏制“小金库”等违纪问题发生。 2、横向科研项目造假多。 整改情况: (1)已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对2012年湖北省审计厅对学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2个虚假项目,学校在2013年已责成项目负责人退回骗取的配套奖励,并对5名责任人已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本次巡视中发现的个别单位的6个虚假项目,学校已给予终止和撤销处理,项目经费不再纳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附属医院已退回项目科研绩效奖励;对2015年全省财务支出票据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2个虚假项目,学校已在2015年责成责任人退还报销的费用,并对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政纪处分。 (2)已组织二级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自查、合同协议核查、项目委托方调查等3个层面的专项检查工作,未发现其他虚假横向科研项目。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合同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 (3)已成立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协同工作组,制度化地确立了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协作研判科研项目管理中的新情况和风险,群策群力研究制定处理办法和防范措施的工作模式,建立了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预警机制和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滥用纵向科研资金。 整改情况: (1)已责成相关科研项目组退回不合规开支经费,并作出书面检查。 (2)已组织开展全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合规性专项检查,未发现其他不合规使用经费的问题。项目经费预算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 (3)已制定出台《关于使用财政性经费支付知识产权代理费暂行规定》、《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和《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健全项目经费检查监督机制。 4、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实行招投标。 整改情况: (1)此问题在2012年省审计厅离任审计时,省纪委对原相关校领导进行了函询,均作了书面检查。 (2)已于2015年12月成立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归口负责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加强和改进学校相关项目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同时设立采购与招标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健全了监督约束机制,强化了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3)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工程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工程项目采购与招标工作。 (4)已修订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不研究决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的事项”作出刚性规定。 5、工程决算价格严重超标。 整改情况: (1)已对个别工程项目决算严重超标相关情况在全校进行通报,要求全校各二级单位引以为戒,增强法律规矩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以会议决策的形式,研究决定本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精神的事项。违反此规定的,学校将从严追究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责任。 (2)已修订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不研究决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的事项”作出刚性规定。 6、招标要求违规。 整改情况: (1)巡视中所反映的问题在项目招标时已经纠正。学校已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刻反省,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2)已向武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通报情况,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从严落实把关责任。 (3)已全面组织清理学校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4)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实施细则》、《湖北文理学院工程项目采购实施细则》等制度,健全相关制度体系。 7、部分物资设备未实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 (1)经核查,2013-2015年未实行政府采购的主要是平台建设项目及部分零星采购。2016年以后学校已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2)已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国家《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3)已修订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不研究决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的事项”作出刚性规定。 (4)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管理办法》、《湖北文理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8、国有资产损失。 整改情况: (1)已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襄阳市政府已组织召开两次协调会,明确要求襄阳高新外国语学校与我校依法解除原协议,按照合法合规合作办学和国有资产处置的原则,由合作方与我校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同时,学校正积极协调与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国语幼儿园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注册资本金、核定合作资产价值量。 (3)已组织召开理顺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关系推进会,并在全校理清和界定经营性资产范围,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正在制定《湖北文理学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学校对外投资行为。 9、违规发放合同外补助。 整改情况: (1)学校已责成相关单位对此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2)已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对外经济合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合同签订程序、执行情况和变更情况,未发现其他类此情况。 10、部分业务由内部员工承包。 整改情况: (1)已取消2015、2016年经营省厅食堂个人年薪外的奖励部分,不予兑现;已退回2015年上半年集团发放的绩效工资1.44万元;已取消未兑现的2015年对个人10%的奖励。 (2)已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清查教职工承包经营行为,并予以全面取缔。 (3)已着手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经商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精神,规范教职工经商行为。 11、专项资金被套取。 整改情况: (1)学校纪委已对个别单位相关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当事人已退回绿化专项资金4.5万元。 (3)已在全校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4)已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务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 12、事业费中办公经费报假账较多。 整改情况: (1)已组织对学校5单位在2014年事业费中办公经费报销情况进行复核,清退资金34390元,并进行了票据整改。 (2)加大内部审计力度,紧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定期对校内各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 (3)已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报销管理办法》,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全面实现无现金报账和网上查验发票真伪。 13、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1)已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已组织对全校教师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 (2)正在开展全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五级五类”大调研活动,将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情况作为重点调研内容之一,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湖北文理学院“三会一课”制度》和《湖北文理学院“支部主题党日”规范指导书》,指导全校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4)党委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 14、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不够,向“下”看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1)2017年3-5月,党委常委会先后两次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强调再学习、再落实,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和向“下”看的意识。 (2)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强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的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要做“五个表率”,努力提升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能力水平。 (3)3月份以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宣传思想、人事人才、安全稳定、财务工作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随堂听课等近30次,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工作,撰写调研报告9份。 (4)已修订完善学校《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文件,对开展调研次数和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刚性要求,即每位校领导每学期听课3节次以上,每学年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2次以上,撰写调研报告1篇以上。 15、机关工作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 (1)已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认真反思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全校通报批评;责令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全校通报批评。 (2)结合学校“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查摆各种“懒、庸、推、慢、虚”问题,督促和引导机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 16、违规公务用酒。 整改情况: (1)已查清查实相关情况,并清退违规公务用酒经费17716元。 (2)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3)已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在实处。 17、违规公款旅游。 整改情况: (1)经核实,一是外出学习考察租车费用,并非公款旅游,且当事人已退还相关费用;二是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其社会实践环节委托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协办,产生的交通住宿费报销票据由旅行社出具,不属于公款旅游。 (2)已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报销管理办法》,加强报销票据审签审核工作,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18、违规发放补助及福利。 整改情况: (1)已对2014-2015年全校违规发放的补助及福利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发放的补助、加班费、值班费和纪念品等203人次共计116275.9元进行了清退,其他应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而未纳入的部分已在整改工作中进行规范。 (2)对此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负主要责任,并进行了深刻反思。从2015年下半年起,已将所有符合政策的人员经费全部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整改后,2015年下半年、2016年、2017年纳入绩效工资规范管理的公共服务费和创收经费分别为197.7251万元、223.1971万元、342.107万元。 (3)结合下半年人事制度改革,修订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从严执行国家政策,进一步规范各类补助及福利发放工作。 19、违规购置公务用车。 整改情况: (1)学校已将该车退回资产经营公司封存。 (2)已着手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学校公务车购置、报废及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管理违规现象。 20、违规向下级摊派费用。 整改情况: (1)经审核,已将应由学校承担的考察费用127778.84元退还给湖北文理学院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已加强政策宣讲,杜绝学校工作人员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 21、个别干部违规兼职取酬。 整改情况: (1)已责成当事人退回在资产经营公司违规兼职所取报酬28870元,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纪律处分。 (2)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职工兼职取酬专项检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 (3)已起草《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兼职取酬管理办法》,待学校研究后付诸实施。 22、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 (1)结合中层干部换届,配齐配强二级学院党委书记。 (2)已对全校党务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摸排,明确了统筹建设的重点,并探索建立二级学院班子配备结构模型。 (3)已针对性加强现有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能力素质;进一步落实中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努力提振干事创业热情。 23、任职资格条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1)已对7名(个别同志已于2014年辞职)当时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干部进行履职情况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均能胜任岗位工作。 (2)已规范学校副处级以下非教学人员职级认定工作。 (3)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推荐工作办法》、《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完善干部选任工作制度。 24、违规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 (1)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在规定时限内撤销违规设置的院长助理,同时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正副处级调研员。 (2)已着手建立学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结构模型,科学设置干部配备结构,坚决杜绝“三超两乱”现象发生。 25、交流轮岗、试用等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1)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对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调整。 (2)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从严落实干部选任试用期制度。 26、监督管理干部不力。 整改情况: (1)已分两次对2016年抽查、重点核查中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集体约谈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扩大教育范围。 (2)2017年,已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通过实施责任包保,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同时,加强审核工作,杜绝漏报、瞒报现象。 27、党委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甚至没有记录。 整改情况: (1)已规范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记录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和组织部会议记录人员同步记录,已做到“专会、专人、专本”。 (2)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办法》、《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和《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目录》,完善干部选任工作制度。 (3)已发布《关于规范学校各类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各类会议记录的责任部门,并对规范记录内容、加强检查考核提出明确要求。 (4)已组织对全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会议记录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有人记、有人管、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有人记载检查情况,并全校通报。 28、考察干部材料以考察情况报告代替,有的篇幅仅半页纸。 整改情况: (1)对学校2013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资料进行全面清理,以补充资料或书面说明的形式完善干部考察材料。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2)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办法》、《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目录》,结合中层干部换届,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资料生成、收集、归档工作。 29、干部档案专审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已组织对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再次核查,并约谈相关人员,责令其对人事档案中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及涂改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和深刻检查。 (2)已经多方取证核实相关人员的档案信息,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明确认定相关人员的出生日期。 (3)对干部档案的再审再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4)落实《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要求,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接收、查借阅、转递、保管等工作。 30、任用干部动议范围过小,酝酿记录缺失,一般都是书记、院长先议定。 整改情况: (1)近期动议干部时,已严格制定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进行干部调整。 (2)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办法》和《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工作办法》等制度,对任用动议范围、酝酿工作等做出明确规定,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各个环节。 31、提拔调整干部不制定工作方案,搞点名推荐、“萝卜”推荐,同时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 整改情况: (1)近期动议干部时,已严格制定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进行干部调整。 (2)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办法》和《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前考察工作办法》等制度,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各个环节。 32、确定考察对象不上党委会研究,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不核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少数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得到提拔。 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和“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 (2)正在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办法》、《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办法》和《湖北文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办法》等制度,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环节作出明确规定。 33、学院党委对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 (1)如全国高校党建和组织、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仅在班子成员间进行传达,未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 整改情况: ①已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作为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层层传达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确保相关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 ②每月统一安排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同时加强了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 ③拟从下学期开始,全校统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排课,不安排会议,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教育部2012年明确“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截止2016年11月学校仍有18%的教授(或副教授)未给本科生上课。 整改情况: ①已组织清查近两年教授、副教授未给本科生上课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各种情况及原因。 ②教务处已经对没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副教授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要求必须为本科生上课。同时,严格审核下一学年教学任务安排,坚决杜绝教授、副教授无故不给本科生上课的情况发生。 ③已研究制定《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的意见》,将“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要求纳入意见之中。同时,学校将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在今后的教师考核、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等工作中严格执行。 (3)学院党委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不够,重部署轻检查,重形式轻实效,联系当前热点难点不够,联系学校、学院和师生实际不够,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 ①围绕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已深入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②已细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月度重点安排,同时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学”和“做”的实效。 ③已研究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指导书》,明确支部组织生活的总体要求、基本要素、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加强检查督导。 ④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突出“深学、实做、真改、抓常、强责”,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 34、对事关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缺少有效解决措施。 (1)硕士学位点申报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 ①已成立学校申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学校申硕工作方案;召开学校申硕工作动员大会,共同推进申硕工作。 ②学校多次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调研会,研究推进硕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③认真落实申硕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对照基本条件,精准准备授权单位申请报告、申请简况表等各项申报材料;认真组织必要性、可行性、不可替代性论证;实行责任包保制,准确把握工作进度与时间节点;发挥地方政府支持和重点高校帮扶的优势推进申硕等。 ④积极对接国家和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团队建设;围绕重点学科培育工作,引导和推进成果汇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学科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统筹加强学科平台建设。 (2)国家级科研成果没有一项。 整改情况: ①已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教师科研能力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增设“重大科研成果培育专项”,制度化加强国家级科研成果的培育力度,促进校内外科研资源整合,提升学校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的能力。 ②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对口支持与合作,借智助力,促进学校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3)影响办学空间的新校区建设没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 ①学校高度重视办学空间问题,积极推进整体迁建工作,正与襄阳市政府协商签订《湖北文理学院整体迁建新校区框架协议》。 ②按照省、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精神,分步稳妥做好新校区建设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新校区建设和搬迁工作。 (4)强化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对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进,提升发展实效。 整改情况: ①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调要求班子成员要做“五个表率”,努力提升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能力水平。 ②系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 ③学校领导多次赴省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汇报工作,寻求政策支持;赴省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对口支持与合作、学习办学经验。 ④3月份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宣传思想、人事人才、安全稳定、财务工作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随堂听课等近30次,协调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工作。 ⑤正集中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五级五类”大调研活动,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管理、师生思想状况、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和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现状,并将研究出台系列务实重行的针对性措施。 35、对改革问题预见性不足,缺乏战略思维和创新思路。 (1)教学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已全面清查学校2013年以来立项或报备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对55项教学研究项目未按期结题,27项课程建设项目到期未通过验收,56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未按期结题,分类作出延期结题、限期(2017年10月1日前)结题或撤项处理。 ②已将各二级学院项目结题情况列为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 ③已修订完善《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2017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建设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进行改革,主要是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下达,同时对项目经费的支持额度根据实际进展状况实时进行调整。 ④已研究出台《湖北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扩大教学奖励范围,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调动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2)“校退院进”实施过程中下放的责任多而权限少。 整改情况: ①已组织对二级学院进行深入调研。对《湖北文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分析,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②以学校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重点推进机关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意识。已调整完善预算管理、财务报销管理等相关制度,努力为二级学院提供优质服务。 ③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加强二级学院管理队伍建设。 ④扎实推进试点学院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试点先行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并为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准备。 (3)人事改革不彻底,教师职称未实行岗位聘用制和期满考核制。 整改情况: ①正在组织3个二级学院实施人事制度试点改革,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②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和前期副处级以下非教学人员改革经验,为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作好准备。 ③已着手研究制定全面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行全员聘任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分配制度。 ④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同步实施学校院系调整、机构设置改革和全面人事制度改革。 (4)后勤改革不及时,涉及后勤业务的单位有后勤基建处、后勤集团、宁致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4个之多,机构庞杂,人员众多。 整改情况: ①已组织对后勤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 ②已着手研究深化后勤改革的方法路径,初步确定了精简后勤部门、整合职能职责、优化管理服务的改革思路。 ③结合中层干部换届、机构设置改革等,统筹推进后勤改革,理顺和优化管理体制机制。 36、推进依法治校不严。 整改情况: (1)积极推进湖北省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促进依法治校。已启动学校事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形成工作方案。 (2)已组织研究分析学校章程实施与监督过程,着手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湖北文理学院章程实施与监督的若干意见》。已修订出台《湖北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成立学术委员会下设的3个专业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并发布相应的专业委员会规程和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专题学习“推进依法治校,防范法律风险”辅导报告,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治校意识。 (4)从严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学校议事决策程序。已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 37、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 (1)以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为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和“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 (2)6月份已举办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月份将举办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和二级党组织书记的党务工作能力。 (3)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书记沙龙”例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提升“书记沙龙”活动成效。 38、部分二级单位党建工作难以推动。 整改情况: (1)已组织对相关二级单位进行专项调研,了解和把握基层党组织建设现状,帮助他们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对策措施。 (2)正集中开展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五级五类”大调研活动,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管理、师生思想状况、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和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现状,并将研究出台系列针对性措施。 (3)已安排2017年暑期举办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其党务工作素养和工作能力。 (4)强化全校基层党组织活动台账式纪实管理,督促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活动落在实处。 (5)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院二级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评细则》,明确相关政策导向和工作重点。正着手建设支部活动信息化管理平台。 39、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已全部完成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经统计,应收党费2344332.62元,之前已交党费894370元,应补交党费1449962.62元,已补交党费1425406.19元,按规定减免党费14928.41元。 (2)对不补缴党费相关人员,学校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3)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通知》精神,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督促党支部定期公布党费收缴管理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40、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 (1)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学校党委分别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2)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已约谈相关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重申责任要求。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从根本上杜绝敷衍应付的现象。 (3)按照“及时学、随时学、随事学”的原则,组织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履行主体责任各项要求。 (4)已成立“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相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等。 (5)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制发《学校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记录本》,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纪实管理。 41、责任内容不具体。 整改情况: (1)已对“两个责任”清单内容与党委一样的13个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督促其切实提高对从严治党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 (2)已责成相关单位重新研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有效结合工作实际,增强落实责任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党委将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党组织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清单内容,同时由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纪委机关对责任清单进行审核备案,责任到人。 42、检查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1)已将2016年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情况及排名进行通报,并督促各二级党组织对照中央、省市和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查漏补缺,改进薄弱环节。 (2)将对各单位履职尽责、述责述廉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加大考核结果适用范围和适用力度。 (3)已着手研究加强各类考核评议结果综合运用的相关措施,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价、选拔任用及二级单位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43、约谈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已组织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2015、2016年度的约谈记录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向班子成员进行反馈,引起足够重视。同时,对近年约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校领导重点给予提醒。 (2)已强调要求,针对分管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管领导要主动约谈。未落实约谈制度的,给予责任追究。原则上,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3)2017年,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带头约谈班子其他成员和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校领导已分别约谈分管(联系)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并对二级单位落实约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4)已安排近期对校领导和二级单位落实约谈制度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4、“三转”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党委已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工作,不再负责招生与就业工作和协助分管学生工作。 (2)已成立“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相关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等。 (3)加强对学校人员招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重要物质采购招投标、重要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约谈函询工作。今年以来,已约谈35人次,函询4人次。 (4)开展纪检干部“五个一”素质提升活动,努力提升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和水平。 45、二级单位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 (1)已督促全校23个二级党委和直属党总支(支部)制定完成2017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已调整充实全校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全校78个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也已全部配备到位。 (3)已组织二级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4)结合中层干部调整,拟在二级单位试点建立派驻纪检员制度。 (5)进一步落实《湖北文理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的指导。 46、问责处理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 (1)已对个别教师学术不端行为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并在全校进行通报;同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教育。 (2)已制定出台《湖北文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调查和认定、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3)统筹加强对贯彻执行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条例规定执纪问责。 (5)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决定处理等程序。 (6)已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襄阳市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展,充分发挥案情通报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3月份以来,在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和省委高校工委的领导下,我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从严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我们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在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在运用成果上务求实效,努力以扎实的整改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事业发展环境,以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良好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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