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文规〔2017〕4号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印发《党政机构与直附属机构(单位)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党委、理工学院党委,党委各部门: 《湖北文理学院党政机构与直附属机构(单位)设置调整方案》 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1 — 湖北文理学院党政机构与直附属机构(单位) 设置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则 从学校实际出发,适当调整机构设置,理顺管理关系,减少职能交叉,有利于构建管理科学、运转灵活、工作高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形成一种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行政文化氛围,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和高水平的管理队伍,有利于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奋斗目标的实现。 二、调整内容 (一)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 (二)成立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宣传部合署办公。 (三)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由教务处划归人事处。 (四)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更名为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为学校正处级直属机构。 (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变更为学校正处级直属机构。 (六)网络中心更名为网络信息中心。 (七)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与基本建设管理处合并,成立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校医院挂靠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后勤集团后勤服务性职能划归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 (八)后勤集团保留后勤经营性职能,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署办公。 (九)撤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成立研究生处,成立学科建设 —2 — 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 (十)撤销对外联络与合作处。成立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原对外联络与合作处承担的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职能划归学校办公室;原对外联络与合作处承担的教学、科技等对外联络职能分别划归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 三、调整后的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能 (一)党政机构(单位)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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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 |
党务和行政工作的协调与督办、文书与文档、信访与接待、机要与保密、信息与统计、会议服务与校务公开工作;党委主体责任的统筹协调落实、督促检查考核工作;教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校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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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纪委·监察处 |
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教育与维护,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与行使权力监督;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的检查与处理,作风效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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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统战部 |
科级及以上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党校工作;机关党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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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部(文明办)·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 |
意识形态工作,对内对外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普法工作;隆中讲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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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职改办、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调配与人才交流,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及住房公积金,职称改革与评聘;一般干部教育与管理;教师教育教学发展与培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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