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文人〔2014〕1号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夯实建设“全国知名、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基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以合理配置办学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顺校内人事管理体制,规范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建立新的用人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按需设岗、依法聘用、绩效考核、分类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人事关系由行政任用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突出院(部)办学主体的地位,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推进“校退院进”,充分发挥院(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优化人员结构,控制非教学人员的增长,提高办学效益;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其内在动力。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改革。按照“总量控制、微观放权、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置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职能;院(部)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和建立符合教学科研规律的组织形式;后勤服务单位要与学校行政机构规范分离,转为经营性服务实体,并逐步实现社会化;校办产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通过改组改制改造,理顺与学校的产权关系,明确与学校的职责与权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企业化管理。学校各类机构数额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核定。
(二)编制管理改革。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创建综合性大学的目标任务确定总编制。根据各类人员不同的工作职责、任务和性质,把教职工的编制分为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包括教师编制、非教师编制,其中非教师编制又为分管理人员编制、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勤技能人员编制)和附属单位编制,其中教师编制按基本教育规模编制的65%左右确定,管理人员编制按基本教育规模编制的18%左右确定,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按基本教育规模编制的14%左右确定,工勤技能人员编制按基本教育规模编制的3%左右确定。
(三)岗位设置改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各类岗位人员的比例构成;依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和职数。
(四)用人制度改革。改革固定用人制度,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人员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逐步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对新进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人事代理制(博士学位除外);全面推进合约管理,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目标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学校与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劳动关系;逐步推行任职资格评审与岗位聘任相分离制度,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任,理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与职务聘任的关系;拓宽人员分流渠道,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职能,做好落聘人员的管理、转岗培训、推荐岗位等工作。
(五)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考核,优劳优酬;实行编制岗位总量与单位绩效工资挂钩的分配政策,学校按下达的编制岗位分解业绩津贴,二级单位按贡献、业绩实行二次分配。
四、组织领导
(一)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起草、修订、解释和全校教职工的定编、定岗、聘用(任)、考核的实施以及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
(二)成立以校工会主席为主任的人事制度改革监督与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监督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落实,及时调解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人事(劳动)争议,维护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以确保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三)各单位成立以党政领导、有关专家和职工代表为成员的聘用(任)和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职责制定和人员聘用(任)、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机构调整方案
2、湖北文理学院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
3、湖北文理学院副处级以下非教学人员竞聘实施方案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
湖 北 文 理 学 院
2014年6月27日
附件1:
湖北文理学院机构调整方案
一、学校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能调整方案
(一)成立质量监测与评估处,为机关行政管理机构。
(二)成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合署办公。
(三)将后勤与基本建设处的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剥离,成立后勤集团(附属机构);将学校办公室的收发职能与学生工作部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职能划归后勤集团。
(四)对外合作办公室调整为学校行政管理机构。
二、学校党政机构、教学科研机构、直属机构、附属机构设置方案
(一)党政机构(单位)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能 |
1 |
学校办公室 |
党务和行政工作的协调与督办,信息与统计,文书与文档,信访与接待,机要保密,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校友会秘书处工作和驻汉办事处工作。 |
2 |
纪委·监察处 |
党纪政纪宣传、教育、监督,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 |
3 |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机关党委 |
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党校工作,统战工作,机关党委工作。 |
4 |
宣传部(文明办) |
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意识形态建设及管理工作,对内对外宣传,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普法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隆中讲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