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
聘任胡若飞同志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副处长,免去其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宋慧同志为后勤与基本建设管理处调研员,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调研员职务。
2016年4月29日
叶永涛同志改任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黄海同志改任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16年5月11日
聘任张樊同志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经济与政法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副主任职务。
聘任张建华同志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孔明学院副院长。
2016年6月30日
聂军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免去其经济与政法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王奎同志任经济与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吴钊同志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曹德勇同志音乐学院党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詹玉刚同志任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鲍国昌同志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职务,另有任用。
2016年6月30日
聘任王奎同志为经济与政法学院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主任,免去其科学技术处处长职务;
免去聂军同志经济与政法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主任职务;
聘任吴钊同志为科学技术处处长,免去其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执行院长职务;
聘任曹德勇同志为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免去其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黄海同志为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处长;
聘任詹玉刚同志为音乐学院副院长;
聘任鲍国昌同志为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聘任朱录涛同志为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副处长,因对外合作办公室机构撤销,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聘任陈华波同志为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副处长,因对外合作办公室机构撤销,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16年9月1日
张宏同志任学校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
2016年9月6日
聘任李俊同志为学校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原任职务因理工学院管理体制变化自行免除;
聘任郑安云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其原任职务因理工学院管理体制变化自行免除;
聘任苏丹同志为图书馆副馆长,免去其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2016年12月1日
聘任夏国锋同志为经济与政法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科学技术处副处长职务。
2017年6月23日
王奎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免去肖家燕同志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聘任邱宁同志为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副院长(聘期: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
2017年9月6日
免去马永军同志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处长职务。
汪国军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2017年7月8日
免去赵天武同志学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28日
苏顺强同志任人事处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滕建河同志任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钊同志任科学技术处处长;
梁英同志任研究生处处长;
刘万君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处长;
谢青同志任审计处处长;
陈勇同志任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部长;
杜明才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华杰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
熊华山同志任档案馆馆长;
王奎同志任政法学院院长;
汪家宝同志任教育学院院长;
何忠同志任体育学院院长;
屈少华同志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
刘克非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执行院长;
毛春同志任医学院院长;
张弢同志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院长;
朱艳阳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邱兆文同志兼任教育学院副院长;
李定清同志兼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副院长;
陈丰杰同志兼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刘浩同志兼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
罗华国同志兼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副院长;
曹德勇同志兼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副院长;
易良红同志兼任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副院长;
马永刚同志兼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副院长;
杨豪良同志兼任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孙维权同志兼任医学院副院长;
杨霄同志兼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副院长;
徐超同志兼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黄有柱同志兼任美术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期为4年,任职时间自2017年12月28日起计算;其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免去郭自龙同志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桂林同志工会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训奎同志质量检测与评估督导处调研员职务;
免去宋慧同志后勤与基本建设管理处调研员职务;
免去费伟同志保卫处调研员职务;
免去贾华芳同志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调研员职务;
免去袁磊同志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毛凯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院院长职务;
郭声波同志不再担任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戴桂斌同志不再担任鄂北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29日
王守忠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
王悦洲同志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叶永涛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
黄海同志任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聂军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苏顺强同志任教师工作部部长;
周建修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处长)·武装部副部长;
方成慧同志任工会常务副主席、妇女委员会主任;
张来斌同志任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部党总支书记;
杜明才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樊孝菊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书记;
周可卫同志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勤集团党委书记;
邱兆文同志任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李定清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书记;
陈丰杰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刘浩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
罗华国同志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曹德勇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易良红同志任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马永刚同志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委书记;
杨豪良同志任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孙维权同志任医学院党委书记;
杨霄同志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书记;
徐超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黄有柱同志任美术学院党委书记;
刘先和同志任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
王奎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汪家宝同志兼任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何忠同志兼任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汪国军同志兼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
屈少华同志兼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毛春同志兼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弢同志兼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副书记;
朱艳阳同志兼任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以上同志任期为4年,任职时间自2017年12月28日起计算;其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袁磊同志不再担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曹光华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党总支书记职务;
杨海浪同志不再担任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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